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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授權合約

最後更新日期: 2021年10月1日

DA Drive Analyzer(以下簡稱「授權軟體」)係由威聯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關係企業(以下簡稱「威聯通」)和ULINK TECHNOLOGY,INC.共同提供使用於威聯通之存儲設備(以下簡稱「產品」),購買時其上已安裝或自QNAP SOFTWARE STORE網站或其他由威聯通另行提供予您之途徑所合法下載之軟體及/或韌體,威聯通將依據本使用者授權合約(以下簡稱「本合約」)授予前述被提供人以及原始購買人(以下統稱「用戶」)下列權利,惟用戶須接受本合約全部條款。授權軟體一經安裝或使用,即代表用戶受本合約之條款規範,如不同意本條款,請勿安裝或使用授權軟體。

第 1 節 有限軟體授權
威聯通授予用戶有限、非專屬、不可移轉、不可散佈、不可讓與、不得複製以及不可再授權之個人權利,用戶僅得依本合約於產品或與產品連接的設備上安裝及使用授權軟體。

第 2 節 更新
威聯通提供予用戶或用戶於威聯通官方網站上取得用以更新或補充原始授權軟體之任何授權軟體,均受本合約規範,如這類更新或補充程式附隨個別之授權條款,此時應優先適用該個別條款。為預防網路攻擊,用戶理解並同意定期更新與及時更新威聯通軟體之必要性。

第 3 節 授權限制
用戶不得或授權或允許任何協力廠商:(a)將授權軟體用於與產品無關之用途;(b)授權、散佈、出租、租用、移轉、讓與或出售授權軟體,或在任何商業或服務環境中使用授權軟體;(c)進行還原工程、反編譯,或嘗試獲得原始程式碼或與授權軟體相關的任何營業秘密,除非(且只限於)此類活動為相關法律所明確允許而不受此限制;(d)改編、修改、變更、翻譯或製作授權軟體之任何衍生產品;(e)移除、變更或遮蔽產品或授權軟體上的任何著作權聲明或其他權利聲明;或(f)規避或試圖規避任何威聯通為控制存取產品或授權軟體之元件、特色或功能所採取的任何方法或措施。威聯通保留本合約未明示授予之一切權利。

第 4 節 開放原始程式碼
本許可軟體可能包含但不限於按以下授權條款GPL、LGPL、MIT License 授權予威聯通的開放原始程式碼組件(以下稱「開放原始程式碼元件」),若用戶因使用以上開放原始程式碼所需而使本合約與一或多個開放原始程式碼授元件的授權條款產生衝突時,該開放原始程式碼元件的授權條款將優先適用,且於此情形下,用戶同意就該開放原始程式碼元件及/或授權軟體之使用受該開放原始程式碼授權條款所規範。

第 5 節 智慧財產權與所有權
本授權軟體之版權、智慧財產權及所有權和利益,均為威聯通或其授權者之財產。

第 6 節 資訊安全
威聯通會不定時釋出產品資安通報及相對應之軟體更新版本以避免已知之資安弱點所帶來的風險,用戶認知即時更新到威聯通所建議之最新版本對於避免互聯網犯罪行為是有必要性的,用戶同意威聯通有需要針對已知弱點採取必要行動,包含但不限於暫停授權軟體及/或服務,以避免用戶遭受嚴重損失。

第 7 節 有限擔保
威聯通就本授權軟體提供有限擔保,如用戶以書面通知威聯通任何有關授權軟體有其未符合之處,威聯通將以商業上合理的努力單方改正授權軟體中之任何未符合之處,或替換與前述擔保內容不符之授權軟體。惟用戶若 (a)未依本合約進行使用、重製、散佈或揭露行為;(b)進行非由威聯通提供之授權軟體修訂或其他改寫動作;(c)將本授權軟體與非由威聯通提供之任何產品、服務或其他事項搭配使用;或 (d)違反本合約之規範,則不受擔保。

第8節 擔保免責聲明
威聯通就授權軟體、產品、服務以及授權軟體中含有之相關圖形的適用性、可靠度、可取得性、時效性、無病毒或其他有害內容、以及資訊之正確性等,均不為任何保證或陳述。所有此等資訊、授權軟體、產品、服務以及相關圖形均為現況提供且不包含任何形式之保證。威聯通在此排除所有與此資訊、授權軟體、產品、服務及相關圖形等等有關之所有明示或默示之保證與條件,包括適銷性、適用於特定目的、具純熟專門技術、所有權以及不侵犯他人權利與相關法令等等。在任何情況下,威聯通對於因授權軟體之使用、性能或正確性,以及延遲或無法使用授權軟體所直接或間接導致之直接、間接、懲罰性、附帶、特殊、衍生損害、無法使用、資料遺失或利益損失或任何其他損害,即使得預見發生該等損失的可能性,威聯通均不負任何責任。

第 9 節 賠償責任限制
不論任何情形,威聯通對用戶之賠償責任以用戶最初購買產品所實際支付之總額為上限。前述免責聲明以及責任限制在管轄地法律所允許的最大範圍加以適用。

第 10 節 準據法和紛爭解決
本合約之準據法為中華民國法,除相關法律另有明定外,本合約受法律規範,並排除其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之適用。任何與本合約有關的爭議,應在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提出。

第 11 節 律師費
進行任何調解或其他法律訴訟,或根據本合約強制執行權利或賠償,勝訴方有權求償 (除了其有權請求之任何其他禁制令外) 所支出之費用與合理之律師費。

第 12 節 終止
用戶如違反本合約賦予之任何義務,威聯通除採取其他救濟措施外,得立即終止本合約。

第 13 節 完整協議
本合約構成威聯通與用戶間針對標的事項達成之完整合意,一切修改皆須以書面為之,並經威聯通簽署。若本合約條款任何部分經具管轄權之法院認定無效或無法執行,其餘部分仍具有完整效力。任一方放棄本合約任何條款之違約請求權,或違反任何條款,不得視為日後亦放棄該等權利或違反該等條款。威聯通得無條件轉讓本合約規定之權利。本合約對於雙方繼受人及受讓方均具有約束力,並應符合其利益。本合約條款內容系由中文翻譯而成,如與中文之詮釋有差別,應以此版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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